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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: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11 月 4 日起分三批推广应用

11 月 3 日消息,公安部于今年 7 月 1 日推出实施公安交管 8 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,其中在北京、天津、苏州等 60 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,目前已累计为 5000 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,取得良好效果。

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,公安部部署自 11 月 4 日至 12 月 2 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,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,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,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。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,通过全国统一的“交管 12123”App 申领电子行驶证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;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。

附城市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启用时间安排如下(图中未提到的城市已于 7 月 1 日开启试点):

公安部: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11 月 4 日起分三批推广应用

公安部: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11 月 4 日起分三批推广应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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